定西市落实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节选)
2020-08-13 19:15:05 来源:

定西市落实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节选)

 

  一、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加大对陇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渭源工业集中区、岷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定西市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园区中医药加工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全力支持以陇西县为重点申报创建国家级中药产业发展创新示范区,以渭源县为重点建设省级精制饮片加工示范基地,以岷县为重点加快当归全产业链开发。实施精准招商,加强对龙头项目和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对入驻园区企业的中药类新建生产性项目,按期建成投产的,由享受税收分成的县区或开发区财政给予奖励,从实现税收年度开始,5年内地方税收新增部分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和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各县区和定西经济开发区要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制定具体措施先行先试,支持园区建设和项目落地,打造国家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先试区(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市地税局、各县区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工负责)。

  二、加快中药行业各环节战略性重组。通过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在中药材种植、中药饮片加工、中药制药、中药材市场交易各环节,引进或扶持相关龙头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在种子种苗繁育、标准化基地建设、精致饮片加工、中药保健品、健康食品开发、配方颗粒生产、中成药大品种开发等方面重点扶持5-10家辐射带动能力强、年主营业务收入达5—20亿元的龙头企业集团。积极参与组建陇药产业集团,依托省内、市内有品种、有市场发展潜力的中药企业,以并购重组、增资扩股、定向增发等方式,整合重组产权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集团,市政府主导的产业投资基金依法给予支持(市政府国资委牵头,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分工负责)。

  三、盘活药品文号资源。搭建药品注册信息共享平台,对市内药品批准文号进行梳理评估,筛选疗效确切、质量安全、有市场潜力的药品进行转移生产。对企业兼并重组、出城入园、异地新建的,以生产企业地址变更形式,实行先一次性办理变更审批手续,再按实际生产品种进行审批。落实好省上支持政策,鼓励市内制药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通过国家评价的每个品种给予300万元的补助,对于进入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程序的可先按照补助资金总额的20%给予支持(市食药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分工负责)。

  四、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兰州大学、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甘肃中医药大学等科研院所,联合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新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对新认定的从事中药研发、依托定西市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3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新认定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上述中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省、市不重复奖励。通过申请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对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开展新药研发进行支持。鼓励企业开展中医药原创性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对取得重大成果的研发团队及个人参照省上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引进新药品种,对取得新药证书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新药按现行政策予以报销(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食药监局分工负责)。

  五、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依托定西市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科技创新联盟,加快建设中药材种子种苗集中繁育基地和标准化种植基地。支持将中药材育种纳入国家农作物品种选育推广计划,扶持新品种选育。对原种基地每亩补助3000元,良种生产基地每亩补助2000元,种苗繁育基地每亩补助1600元,标准化种植基地每亩补助400元。衔接将当归、党参、黄芪等主栽品种列入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范围。推广中药材机械化栽种、采收加工,将种植所需通用类农机和初加工农机具纳入政策补助范围。逐步增加中药材保险品种,扩大中药材保险区域,对纳入省级财政补贴范围的当归、党参、黄芪3个品种,结合标准化种植基地补助政策,按实际承保面积给予补贴。争取将金银花、甘草、柴胡、黄芩、红芪、板蓝根、大黄等种植面积较大的品种纳入产值保险范围。加快建立健全种植环境评价监测和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中药材产地环境动态评价、种子种苗质量检验、有效成分分析、农药残留量及重金属检测等工作,启动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建立健全中药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组织开展道地药材认定和中药资源普查,开展中药材种植区划工作,划定中药材优势区和适宜区。落实好《全市产业扶贫工作实施意见》和《中药产业到村到户实施方案》,推动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建立农技服务精准到户机制,确保中药材种植贫困户中至少有一名成员掌握规范化种植技术(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市卫计委、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六、推动中药材精深加工。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加大中成药新产品研发、中药制剂、中药提取、饮片加工和健康养生产品的开发和改造提升,推动道地药材全产业链开发。对规模以上企业当年实施的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资部分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设备总值的5%进行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支持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开发生产中药精制饮片、超微饮片、中药提取物,提高产品附加值。支持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鼓励市内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对已完成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研究和试生产企业的产品衔接省上进行备案管理,允许在市内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使用,并在省内推广使用(市工信委牵头,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七、加快培育大品种、大品牌。加大对岷县当归、陇西黄芪、渭源党参道地药材国家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宣传力度,支持陇西县“全国中药材(黄芪、党参)种植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岷县出口当归示范区建设,提高道地药材知名度。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中成药品种,实施“一品一策”定向精准培育,从工艺改进、质量标准提升、临床再评价、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品牌营销等方面重点扶持,力争培育3-5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1-3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以上的中药大品种。对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新产品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给予2—3年贴息支持。对国家认定的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积极落实推进工业强市战略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坚持扶优扶强,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扶持岷海、扶正、中天、一方、千金、顺兴和等中药骨干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新产品研发,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新增入规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对年销售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2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初创型、成长型、科技型企业重点推荐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助保贷”等政策支持。对通过省上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市工信委牵头,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八、加快中药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定西市中药产业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落实,不断加强与甘肃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定西工贸中专、岷县职业中专等院校的合作联系,按照培养和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相结合、技能培训和学历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缺什么培养什么,增强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实用性,全力培养适合定西中药产业发展的应用技术型本土人才。对甘肃中医药大学定西校区培养的400名中药大专及本科层次的本土人才给予学费补贴,每人共补助5000元,分三年发放。对“实施千人计划”中定向委托培养的300名中药专业应用技术型和300名中药技能型人才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连续补助3年。对进入中药企业服务的大学生给予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连续补贴3年。市内中医药企业吸纳中医药紧缺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全额补贴12个月社会保险费用,到企业工作服务满一年后由人社部门直接补贴给企业(市工信委牵头,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分工负责)。

  九、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推动互联网+市场营销,发展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新业态,支持企业利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制订大宗中药材商品规格、信息编码、仓储物流等行业标准,发展电子商务和中远期现货期货交易。联合国内、省内医药领域会展企业在我市组织举办全国性、全省性医药展会,每年举办一届中医药产业博览会,加强与国内外医药企业和终端医疗市场对接合作。鼓励制药企业在国内、省内、市内重点市场设立营销中心或连锁经营店,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产品认证注册,费用按相关规定给予支持。鼓励中成药、保健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走出去,对参加由省上统一组织或列入省上重点展会计划的境外展会给予支持,其中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专业展会,展位费全额支持,其他国家的专业展会展位费按80%给予支持。依法申请增设药品进口口岸,促进省内医药市场国际化(市商务局牵头,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工信委、市政府金融办分工负责)。

  十、落实中药材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体经济、企业技术创新、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农民自产中药材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暂免征收增值税。对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积极开展中医药购销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对甘肃地产药材品种在全省范围内执行农产品税收抵扣政策(市国税局牵头,市地税局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上相关专项资金(基金)支持,市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中药产业发展。扩大中药材种植环节和加工环节专项资金规模,重点用于种子种苗繁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中药材产值保险补贴、产地初加工和中医药精深加工等。新增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中医药协同创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奖励取得重大成果的研发团队及个人。综合运用相关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等,创新支持方式,发挥引导作用,推动中药产业发展(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分工负责)。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5月15日印发)

 

 


药博会在线 陇ICP备19001138号-4
Copyright © 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