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支持力度,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促进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对所有在开发区内注册、新建的社会资本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符合环境保护、安全节能、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投资强度等标准和要求的十大生态产业项目,根据《甘肃省关于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若干措施》和《定西市支持招商引资项目若干措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